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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夏看着飞电,不禁有些嫉妒,这家伙真够幸运的。
罗建飞突然又说:“张航是不是找你找得比较勤快?”
季夏看着罗建飞:“还好,今天中午来了。”
罗建飞沉默了一会:“我也不知道怎么说,张航也不是不好,人是不错,但是某些观念可能跟一般人不太一样,所以你尽量别受影响。”
罗建飞隐约从其他战友那儿听来一些消息,说张航可能是个同志,因为他虽然有单独的浴室,却喜欢去澡堂子和大家一起洗澡,还喜欢在战友身上揩油,袭袭胸、拍拍屁股什么的,大家都是男的,一般人不介意,但也不代表所有人不介意,于是这事传得是有鼻子有眼的。如今张航对季夏格外殷勤一些,罗建飞难免不往那方面想,因此也就想着提醒一下季夏。
“哦,知道了。”季夏心里咯噔一下,罗建飞到底知道多少呢,他似乎知道张航是个gay,似乎也知道张航在追自己,但是却没把自己也往那方面去想。
“要是——碰到什么难处,可以来找我帮忙。”罗建飞又补充了一句。
“好,谢谢飞哥。”季夏笑眯眯的答应。
第33章飞电威武
两天后,季夏带着飞电跟着安敏华去军分区参加比赛,他们这边只分得了一个参赛名额,参赛者只有飞电一个。季夏和飞电是带着全班的祝福和希望出发的。
军分区的比赛已经分科目了,季夏和安敏华早就商量好了,给飞电报了气味鉴别科目。飞电是追踪犬,它在气味搜索上有着非常突出的才能,参加这个,才能充分发挥出它的优势来。
比赛时间其实很短,只有一天,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上午,但是上头安排了好几天的时间给他们熟悉环境。好比运动员比赛,也是先要熟悉赛场的。
军分区选出了十六条优秀军犬,分四个科目进行比赛,基础科目、体能竞赛、搜毒搜爆以及气味鉴别,决出最后的优胜者四名,再参加下一轮的省军区比赛。这一次,飞电只需要参与比赛一个项目即可,而且比赛的机会只有一次。任务倒是简单,但却是四两拨千斤,重要着呢。
军分区所在位置比他们营地要繁华多了,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,但离县城并不远,季夏决定等比赛结束之后,请个假带飞电出去遛一遛。
比赛之前,季夏和安敏华带着飞电训练,因为气味鉴别并没有说明以何种方式进行比赛,安敏华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方式都跟季夏讨论了,然后两人一起演练。
比赛的时候,裁判员拿出了一块用盒子装着的新手表,据说这块手表三天前在某个战士手上戴了三分钟,然后放进这个盒子里,让犬去嗅认,找出是哪位战士带过这块表。
这种情况在实际案列中是会经常碰到的,犯罪嫌疑人在某处停留一下,留下嗅源,追踪犬根据这个嗅源去搜索嫌疑人的踪迹,甚至找到嫌疑人。
飞电是第一个上场的,季夏让它嗅了一下手表,然后去站成一排的战士中去找主人,飞电挨个去辨认了一下,在第二个人那儿犹豫了一下,最后走到第五个人身边坐下。季夏心里有些打鼓,但还是根据飞电的选择结束了比赛。
接下来三条犬都是毫无疑问地在第一时间确认了第五个人,季夏知道这事儿得黄,飞电在犹豫的那一会儿,时间就耽误了。耗时比最快的犬多一秒。他跟安敏华抱歉地笑了一下,想起罗建飞的期待,心里不由得有些沮丧,但这不是飞电的错,它也尽力了。
最后公布结果的时候,居然很意外是飞电胜出了。原因很简单,手表是第五个人戴的,但是将手表盒子拿出来放在指定地点的,却是第二名战士,他接触手表盒子的时间前后不超过三十秒。飞电嗅到了两种气味,而两种气味都在被选择的范围之中,是以它犹豫了一下。
这说起来,应该是军分区赛事组安排的失误,在被选择的对象中,只能有一个可选择对象。大家都没有料到会有犬对那么短时间的气味残留都能察觉到。赛事组也算负责任,所以还是判定飞电胜出。
飞电这次是小出了一把风头,安敏华觉得倍儿有面子,主动去帮季夏请了外出假。季夏带着飞电进城了。
季夏搭了军分区一位领导的便车出了军营,这位领导对飞电的印象也很深刻,不熟悉犬的人,看犬的样子都差不多的,他们认犬主要是根据犬的主人来分辨。季夏长得很醒目,所以领导对他印象很深刻。
一路上领导对季夏和飞电都赞誉有加,问了很多训犬养犬的常识性问题,季夏也不怯场,对答如流,那次生病时在医院见到的领导太多了,知道这些军区领导看着很严肃铁面,其实很和蔼。这个领导也一样。
进城之后,季夏下了车,带着飞电一路走一路看过去。这是飞电第一次进城,之前它一直都生活在军犬基地,然后被谷宇带到夜鹰特种大队,而且每次出的任务都是野外,没在城里亮过相。因而这次跟着季夏进城,完全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,看稀奇来了。
飞电看习惯了满眼的军绿色,此时看着路上花花碌碌的人群觉得很是稀奇。路上的行人看着他们也觉得很稀奇,一个帅气的小战士牵着一条威武神气的军犬,怎么说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季夏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、回头侧目,他非常淡定,倒是飞电常常因为看热闹而忘了走路,要被季夏拉一把才追上来。小孩子对飞电尤其喜欢,但是又害怕它巨大的体型,于是拉拉杂杂地跟了一路,季夏带着飞电走一路,就缀了一屁股的看热闹的小孩。
小城的生活悠闲又富足,人的生活状态要比大城市的好上不少,起码从他们闲适的表情和丰富的特色小吃店就可以看出来了。
他们出来的时间是上午八点多,正是小城人们吃早饭的时间。飞电嗅着空气中诱人的食物香味,不由得一个劲地舔鼻子。季夏看着它:“飞电,是不是想吃东西了?我带你去吃早饭。”飞电肯定不是饿的,是馋的,它一天吃一顿就够,军分区的伙食比他们自己那里开得要丰盛,怎么可能会饿着它。但是难得出来一次,偶尔多一顿也撑不坏它,季夏决定带它去觅食。
看了一路,季夏挑了一家耙ròu饵丝店:“老板,两份饵丝,一份不加辣,清淡一些。”
店主老远也注意到这一人一犬了,笑眯眯的:“你的狗也要一份吗?”
季夏点头:“嗯,最好帮我找个大点的盆子,给我的犬吃饭用,盆子我另外掏钱。”
店主说:“哪里用花钱,将我家大花吃饭的盆子冲一冲,给你的狗吃饭要得不?”
季夏瞥见店堂里端有一条黑白相间的中华田园犬趴在那儿,从飞电进来就没动弹过。“当然行,只要你家的狗不介意就好。”
“它介意个啥子?”店主一边下饵块,一边笑眯眯的问,“你的狗是公的还是母的?”
“公的。”
“这就怪了,我家大花是条母的,怎么见了你的狗还躲呢。大花,出来认识朋友。”大凡男人,没有不喜欢大型犬的,尤其是像飞电这种威风凛凛的军犬。他看见飞电,就想让自己的母狗去勾搭一下,没准能珠胎暗结,他也能养条好狼狗。但是那条母狗一动也不动。
店主人将季夏的饵丝端上来,然后去拿大花的饭盆来飞电装饵丝。季夏赶紧主动去端,店主端过来的飞电肯定不吃。季夏发现,店主给飞电的饵丝里放的耙ròu比自己碗里的还多,可见这老板对飞电是青眼有加了。“吃吧,飞电。”
大花看见自己的饭盆到了飞电嘴边,不由得抗议地汪了一声,声音不大,飞电抬起头来,冲它呲了一下牙,大花赶紧将头低下去了。飞电旁若无人地开始享受美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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